继父逼我嫁傻子,我反手嫁给残疾兵王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,作者夜瑾彦是把人物场景写活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小说主人公是温念李大志李浩,讲述了“你不是不想嫁给王傻子吗?行!明天就在村头大摆宴席,我让你自己选!”他眼里的算计和恶毒,我看得一清二楚。上一世,就是在这……
继父为了给他亲儿子凑五十万彩礼,要把我嫁给村东头的傻子。订婚宴上,他们为了羞辱我,
让我抽签嫁给村里捡来的那个瘸腿五保户。所有人都等着看我哭天抢地。
我却在全场幸灾乐祸的目光中,径直走向那个男人。“我叫清清,我嫁给你。
”因为我是重生的,我知道,这个被全村人欺负的残废,一个月后,会让整个西南为他震动。
他是我那战死沙场的英雄父亲,唯一的兄弟,也是未来手握滔天权势的活阎王。
而我那所谓的家人,不过是偷了我人生的窃贼。1“清清,五十万,一分都不能少。
”继父李大志把一碗肥得流油的红烧肉重重地磕在我面前,油点子溅了我一脸。
“你弟弟要娶媳妇了,人家姑娘就要这个数。你嫁给王傻子,这钱不就有了?
”我妈张兰在旁边给我使眼色,嘴唇哆嗦着,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饭桌上,
我那个所谓的弟弟李浩,正埋头狂吃,嘴里塞得满满当当,含糊不清地附和:“姐,
你就当帮帮我,以后我给你养老。”养老?上一世,就是这家人,把我卖给村东头的王傻子。
王傻子力气大,不懂人事,发起疯来就打人。我被他活活打断了一条腿,锁在猪圈里,
不到半年就染病死了。死后我的魂魄飘在村子上空,看到了我葬礼的全过程。没有葬礼。
他们把我用一张破草席卷了,扔在了后山。李大志拿着卖我的五十万,
风风光光地给李浩娶了媳妇。张兰,我的亲妈,甚至都没为我掉一滴泪。她只是在婚礼上,
拉着新媳妇的手,笑得满脸褶子。“清清,你听见没有!”李大志见我没反应,一拍桌子,
吼声震得房梁上的灰都往下掉。我慢慢抬起头,看着他那张被酒精和贪婪撑得变形的脸。
“我不嫁。”“你说什么?”李大志以为自己听错了。“我说,我不嫁给王傻子。
”我一字一句,清晰无比。李浩停下筷子,不敢置信地看着我。这个从小被我当亲弟弟疼,
有任何好东西都先让给他的男人,此刻的眼神里全是陌生和怨毒。“姐,你怎么能这么自私?
我的幸福就指望这五十万了!”我冷笑。你的幸福?那我的命呢?“反了你了!
”李大志猛地站起来,蒲扇大的巴掌眼看就要扇到我脸上。我没有躲。
我知道他不敢真的把我打坏。我还值五十万。巴掌在离我脸颊一寸的地方停下,
带起的风刮得我皮肤生疼。“好,好得很。”李大志气得浑身发抖,
“你不是不想嫁给王傻子吗?行!明天就在村头大摆宴席,我让你自己选!
”他眼里的算计和恶毒,我看得一清二楚。上一世,就是在这场所谓的“选亲”宴上,
他联合全村人,给了我最极致的羞辱。他准备了一个抽签的箱子,里面除了王傻子,
还有村里死了老婆的老光棍,好吃懒做的二流子,甚至……还有一个名字。温念。
村里那个瘸腿的五保户。一个靠着微薄补贴和村民施舍过活的残废。李大志笃定,
不管我抽到谁,最后都会哭着喊着求他,选择那个至少家里有几亩薄田的王傻子。
可他不知道。我重生了。我死后,魂魄无处可去,只能跟着那个叫温念的男人。
我看着他拄着拐,一瘸一拐地走到我的埋骨之地,笨拙地为我堆起一个小小的坟包。
我看着他从牙缝里省下钱,给我买来烧纸。火光映着他满是伤疤的脸,他说:“妹子,
哥来晚了。”后来,我才知道。他根本不是什么五保户。他是西南战区最年轻的传奇,
代号“孤狼”。他是我那素未谋面的英雄父亲,唯一的生死兄弟。那场所谓的“牺牲”,
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,为了引出藏在内部的毒蛇。而他腿上的伤,也是伪装。
他在这个小山村里蛰伏,一是为了完成任务,二是为了……找到我。
找到他战死兄弟唯一的血脉。我看着他一个月后,雷霆出手,肃清西南。
我看着他一步步走上权力的巅峰,成为别人口中那个跺一跺脚,
整个西南都要抖三抖的“活阎王”。他终其一生,都在找我。而我,却被一群窃贼,
偷走了人生,惨死在猪圈里。“好。”我迎上李大志的目光,平静地吐出一个字。“我选。
”2第二天,村口的大槐树下,人山人海。李大志真的摆了三桌酒席,虽然菜色简陋,
但阵仗搞得很大。他就是要让全村人都来看我的笑话。王傻子一家人坐在最上首,
王傻子流着哈喇子,冲着我嘿嘿地笑,他妈则像看一件货物一样,挑剔地打量着我。
“大志啊,你家这闺女,身子骨看着还行,能生养不?”“嫂子你放心,绝对能生!
保准给你生个大胖孙子!”李大志点头哈腰,笑得谄媚。周围的村民们指指点点,
议论声像苍蝇一样钻进我的耳朵。“这清清也是可怜,摊上这么个爹。”“可怜啥?
李大志养她这么大,给她弟换个彩礼钱不是应该的?”“就是,五十万呢,
卖到城里KTV也卖不了这个价,便宜她了。”这些声音,上一世让我如坠冰窟,
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但现在,我的心一片平静。我甚至看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,
前世在我被王傻子毒打时,她们就站在门口,一边嗑着瓜子,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热闹。
李大志清了清嗓子,站到一张临时搭起来的台子上,声音洪亮。“今天,
是我家清清的好日子!她大了,也该嫁人了!我们家开明,不搞包办婚姻那一套,
让她自己选!”他举起一个破旧的木箱子。“这箱子里,是村里几位优秀青年的名字,
清清抽到谁,就嫁给谁!全凭天意!”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。
谁不知道那箱子里都是些什么货色。王傻子的妈得意地撇了撇嘴,
仿佛我已经是他家的囊中之物。李大志抱着箱子,走到我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我。“抽吧。
别说当爹的不给你机会。”我看着他,又看了看台下那一双双等着看好戏的眼睛。我妈张兰,
就缩在人群的角落里,头埋得低低的,仿佛眼前这场闹剧的主角不是她的亲生女儿。
我伸出手,在箱子里搅了搅。指尖触碰到一个个粗糙的纸团。我知道,无论我抽哪一个,
上面写的都会是同一个名字。温念。李大志早就做好了手脚。
他要用全村最不堪的男人来逼我就范,让我哭着求着嫁给王傻子。我抽出一个纸团,
慢慢展开。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。所有人的脖子都伸得长长的。李大志抢过纸条,
看了一眼,然后像是演戏一样,故作惊讶地大声念了出来。“温……温念?
”人群先是死一般的寂静,随即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哄笑声。“哈哈哈哈!居然是那个瘸子!
”“我的天,这运气也是没谁了!”“瘸子配傻子,本来还挺难选,这下好了,
老天爷都帮她选了个更差的!”王傻子的妈脸色铁青,一口唾沫吐在地上:“呸!晦气!
什么玩意儿也敢跟我们家抢!”李大志快步走到我面前,压低了声音,脸上是得逞的笑意。
“清清,你看,这就是天意。现在,只要你跟爸说一句,你愿意嫁给王傻子,这事就过去了。
爸也是为了你好。”“是啊清清,”李浩也凑过来,“你别犯傻了,
那个温念就是个等死的残废,你嫁过去能有什么好日子?哥以后还能忘了你?
”我看着他们丑陋的嘴脸,只觉得一阵反胃。所有人都以为我会哭,会闹,
会像个疯子一样撕掉那张纸条。上一世,我确实这么做了。我哭得撕心裂肺,
跪在地上求李大志,求张兰。换来的,却是更无情的嘲讽和一顿毒打。但这一次。我没有哭。
我只是平静地从李大志手里拿回那张写着“温念”的纸条,小心地叠好,放进口袋。然后,
在全场幸灾乐祸的目光中,我转过身。人群自动分开一条路。路的尽头,大槐树的阴影下,
站着一个男人。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军装,身形瘦削,一条腿微微蜷着,
手里拄着一根磨得光滑的木棍。他似乎没想到我会看过来,整个人僵在那里,
眼神里有一闪而过的慌乱。他就是温念。被全村人当成笑话和累赘的残废。
也是我上一世死后,唯一为我流过泪的人。我穿过嘲笑的人群,一步一步,坚定地走向他。
周围的哄笑声渐渐停了。所有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。李大志脸上的笑容僵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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